• 广西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400-664-8866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购房入户流程 购房入户应该注意的事项

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不振的背景下,中国多个城市推出了一系列“购房落户”政策,以期刺激房地产市场消费。购房入户,也就是将自己的户口迁移自己购房的房子上。这样,购房者的户口就变成了当地的户口,可以享受当地本地户口的优惠政策和福利。以下,将详细讲解购房入户的流程以及购房入户应该注意的事项。

购房入户准备资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 小区 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现购房所在地上户

办事部门: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购房入户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 波浪
  • 波浪
  • 波浪
  • 波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