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400-664-8866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房地产资讯 > 2017年南宁楼市“年度账单”之政策一览

2017年南宁楼市“年度账单”之政策一览

所属分类: 房地产资讯   2018-01-11 09:32:01  来源:广西房产网  浏览次数 1380 次

    2017年,南宁经历了限价、限售、毛坯难求、装修分级、土拍新规、房贷利率上浮等调控政策及市场变化,终如何,可以看看这些新鲜出炉的“年度账单”,预想下2018年楼市将何去何从。

    账单一:政策

    2017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迎来严厉调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百城发布150余次楼市调控政策,热点城市不断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南宁楼市政策也在这一年收紧,进入限贷、限价、限售的“三限时代”,政策调控不断升级加码。

    年年末到今年年初,南宁地价、房价大幅上扬,楼市开始“毛”转“精”,由此而引发了一系列“限”字当头的调控政策:房贷政策收紧,商贷二套比例上调、三套停贷,贷款基准利率不断上浮、房贷放贷周期变长;公积金二套贷款从调高首付比例到暂时停贷;土地出售开始限房价、地价;精装分级明细出台;实行房地产业、土地交易红黑名单制度,加强市场管理……调控政策全面铺开,让整个南宁楼市终于渐趋平稳。

1514871215672_000.jpg

4.21: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4月21日晚,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作出了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成,二套住房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三套及以上停止公积金贷款的调整,政策调整将2017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5.26:南宁市房管局出台通知 出台调整二套首付、限精装价等内容


2017年05月26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成,三套停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全装修价格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限制三套住房转让、加大住宅用地供应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5.26:土拍新规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


5月26日,南宁市国土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调整公告》,对2017年第九、十三、十五、十六期地块出让方式进行调整,由原来的“限地价、竞配建”改为“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南宁楼市调控再升级。7月的6幅地块出让,将根据出让地块性质的不同,采取传统的“价高者得”挂牌方式及6月新实施的“限地价、限房价”的两种挂牌方式。



6.2:南宁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分级明细出台


6月2日,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南宁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分级指南》的通知,为提高商品住房全装修的质量,全装修将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全装修价格区间为2000-3000元/㎡、B级全装修价格区间为1000-2000元/㎡、C级全装修价格不应超过1000元/㎡,并在商品住房销售现房公开展示全装修样板房,明确交付内容和标准。


6.27:相应5.26政策加大住宅用地供应 南宁住宅用地供应中期规划出炉


2017年5月2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提到要加大住宅用地供应,6月27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南宁市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五年规划(2017—2021年)》,2017年至2021年,南宁市本级(含武鸣区)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为24601亩,具体年度供应情况如下表格所示。


8.4 :武鸣区严格控制精装房入市


南宁市武鸣区印发《南宁市武鸣区2017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引发市民热议。记者采访了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出台文件中,规定武鸣毛坯均价定在4900元及4800元,3个月进行一次调整。


8.15:南宁无需公证也可以申办房产继承


9月开始,办理房产继承或将更加简单方便了。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南宁市不动产继承(受遗)登记操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则》明确,因继承(受遗)取得不动产的,申请人可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不动产登记,也可直接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继承(受遗)登记。


8.11:公积金贷二套首付比例40% 三套停贷


继4月21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之后,8月11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区直分网站也发出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购买套住房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40%,第三套及以上停止公积金贷款,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9.1:公积金缴满一年可申请房贷


住房公积金不再仅限于单位职工的“福利”,各种用工形式的灵活就业人员或自由职业者等,也可以自愿缴存。正常缴存满1年的自愿缴存人员,符合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22:二套及以上住宅满两年方可转让


为进一步加强限制现房转让管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10.10:房地产业实行"红黑名单"制度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南宁市房地产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红黑”管理制度),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今后失信房企将受到惩戒,严重失信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严重的,将限制其取得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


10.2:公积金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拟定了《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停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50%;职工个人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60万元;申请贷款,月还款不低于家庭收入的25%。


11.1 :投资性购房不能提取公积金


新《细则》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规定投资性购房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异地购房,主贷人需查个人征信记录;贷款未结清不能办其他提取业务等。


11.11:公积金贷款暂停二套房申请


9月30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下发实施《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积金贷款暂停二套房申请,9月30日前的按调整前政策予以办理。


11.25:南宁建土地交易信用“红黑名单”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参与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履约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列入“红名单”可享受多种“福利”,若纳入“黑名单”,参加土地招拍挂将受限。该制度从11月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12.22 :南宁试行"公转商"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区直分下发《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贴息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区直分将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

南宁住房公积金新政 "公转商贷款"明年起全面展开


海南房产网二维码

扫一扫或者搜索微信号:guangxif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免费看房热线(400-663-8892转8888

QQ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波浪
  • 波浪
  • 波浪
  • 波浪